一般在国土资源管理局办理房产过户。
宝鸡市手房过户费用的分摊是有规定的:
1、税金(税务局收取):契税应由买方负担;营业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应由卖方负担。
2、房产过户费(房管局或房管处收取):过户交易费为每平方米6元,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房产证公本费及印花税由买方负担。
3、土地证费用(由土管局收取):房改房上市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应由卖方负担;土地证公本费应由买方负担。
4、中介费用:一般由双方各承担一半。每个中介公司是不一样的,谈好了由买方交,并且最少的才要2000元。
5、评估费用:买卖评估费用由卖方负担。
6、按揭费用:由于买方用按揭方式购房,按揭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实际操作中,上述费用往往由一方承担,关键是看房价谈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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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集团近况
2008年9月18日,长岭股份公司正式宣布破产重整。
这是我国西北地区首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程序进行重整的上市公司,也是国内目前破产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出让其持有全部股份比例最大的公司。
长岭股份公司的前身为国营长岭机器厂,1994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近几年,因财务状况恶化、长岭股份公司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曾多次发布公司存在退市、清算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08年5月5日,宝鸡市国资委作为长岭股份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依据《破产法》有关规定,提出长岭股份公司重整申请。5月14号,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长岭股份进行重整。
根据本次重整计划(草案),长岭股份除职工债权、税款债权依法应按100%清偿外,对全体普通债券按18%予以清偿。长岭股份全体股东将出让部分股权给债权人和重组方,其中,宝鸡市国资委出让其持有全部股份的80%,除宝鸡市国资委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分别出让其持有全部股份的50%,全体流通股股东分别出让其持有全部股份的10%。重整计划(草案)已于9月17号高票通过。
为挽救长岭股份避免破产清算,经过长达一年时间的寻找重组方及选择,最终确定了陕西电子信息集团作为长岭股份的重组方,根据陕西电子信息集团的承诺,将依法注入不低于7亿元的优质净资产及相关业务,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使长岭股份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参考资料:《宝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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